香港特別行政區

物流與服務交付

1. 適用範圍

本細則就下列兩類交付事宜作出說明:

  • A. VIGOR Shop 服務交付:商戶向我們購買的網店平台服務,以電子方式開通及提供,並非寄送實體包裹。
  • B. 商家店舖物流:個別商店向其顧客配送實體商品的一般說明。備貨、出貨與運費由該商家負責;除頁面另有註明外,我們並非該等商品的賣方或承運人。

2. A — VIGOR Shop 服務如何交付

就網店平台月費/試用而言,「交付」指開通並維持你透過互聯網使用本服務的權利,而非郵寄硬件、紙本合約或實體貨品。

2.1 交付內容

  • 商戶後台與店舖前台(網址/子路徑以註冊及後台設定為準);
  • 當期方案所列功能(商品、訂單、設定、串接工具等,以 價格方案 及實際後台為準);
  • 帳號登入權限:已付期間可完整操作;未付款或期滿後可改為唯讀(可查看、不能更改),詳見 服務條款退款細則

2.2 交付方式與時間

  • 方式:完全以電子方式交付——你透過瀏覽器或我們支援的介面,登入 vigorhk.co 相關網址使用服務。
  • 開通時間:註冊成功後,試用權一般即時或於合理短時間內生效;正式月費於付款成功後,一般即時或於合理短時間內開通/延長約 30 日使用權。
  • 無需運費:平台服務本身不收取「運費」;你支付的是方案費用(及支付服務商可能顯示的兌換/手續相關費用,如有)。
  • 憑證:付款收據/帳單由 Stripe 等支付服務商及/或我們電郵提供;服務狀態可於後台帳單/方案資訊查看。

2.3 使用地區與技術要求

  • 本服務以互聯網提供,主要面向在香港營運或服務香港顧客的商戶;你須自行確保所在地可合法使用本服務。
  • 你需自備可用網絡、裝置及瀏覽器。因你的網絡、裝置、防火牆或第三方中斷導致無法存取,不構成我們未交付服務。

2.4 可用性、維護與第三方

  • 我們會盡合理努力維持服務可用,但不保證永不中斷。計劃維護或緊急修復可能短暫影響存取;重大維護會盡量提前公布。
  • 支付、雲端、電郵、物流 API、社群平台等屬第三方;其延誤或故障在法律允許範圍內按 服務條款 免責條款處理。
  • 物流串接(如出單工具)是供商家管理其對顧客寄件之用;開通串接不等於 VIGOR 替你寄貨或成為承運人。

2.5 若你認為「未交付」

付款成功後若長時間完全無法登入或開通店舖,請電郵 [email protected],並附註冊電郵、店舖 slug 及付款證明。我們會查核後協助開通或按 退款細則 處理。因帳號被暫停(違約、欠費、安全原因等)而無法使用,不視為服務未交付。

3. B — 商家對顧客的物流(平台參考)

以下內容供使用 VIGOR Shop 的商家作為香港本地配送的預設參考/後台常見選項說明,並告知終端顧客「店舖可能提供哪些送貨方式」。實際運費、可否寄送及出貨承諾,以該店舖結帳頁及訂單確認為準;商家亦可在後台覆寫。

3.1 適用範圍(商家店舖)

適用於顧客向平台上個別商店購買、寄往香港特別行政區之實體商品。偏遠地區(如部分離島或物流商列明之偏遠地址)可能需較高運費或較長送達時間。

3.2 香港本地配送選項(預設參考)

運費可能因商品體積/重量、活動優惠、商家設定或物流商調整而變更。

3.3 出貨與送達時間(商家責任)

  • 處理時間:付款確認後,商家應於其公布的合理工作天內備貨及交寄(節日期間可能延長)。
  • 運送時間:交予物流商後,香港本地常見為 1–3 個工作天,偏遠地區可能較長。
  • 追蹤:如有運單編號,商家或物流商會以電郵/短訊/應用程式通知。
  • 自取:請於通知期限內領取;逾期未取導致退回或重新派送的費用,可能由顧客承擔。

3.4 地址、損壞與風險

  • 請確保收件資料正確。因資料錯誤、無人接收、拒收或逾期未取導致的延誤、退回或額外費用,商家/平台在合理情況下可不負責。
  • 收貨時請檢查外箱;如發現明顯損毀,請即向派件員/自取點反映,並盡快聯絡發出訂單的商店並保留照片。
  • 商品交予物流商前之風險一般由商家承擔;交寄後之運送風險按該店政策及物流商條款處理。
  • 退換貨請參閱 退款細則 B 部分。

3.5 海關、限制品與海外

商家店舖預設以香港本地配送為主。如商家另行提供海外寄送,顧客須自行了解目的地入口規定、關稅及稅費;相關費用一般由收件人負責。禁止寄運法律或物流商不接受之物品。商家須確保其物流承諾真實可履行,並符合香港相關法例及公平營商要求。

4. 聯絡

  • 平台服務開通/月費相關[email protected]
  • 店舖訂單物流進度:請先聯絡發出訂單的商店;如商家失聯,可將訂單資料電郵我們,我們會在合理範圍內協助轉達(我們未必能直接決定出貨或退款)。

本頁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,並與 服務條款 一併適用。本頁不構成法律意見。